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宁波市财政有关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体系,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印刷、会议等采购及费用结算报销工作,特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印刷类:
1.按照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印刷业务支出必须纳入定点管理,各采购人必须在定点印刷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印刷。如果定点印刷供应商因技术原因不能承印或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到定点印刷供应商以外印刷的,需报市财政局采购办审核同意。本期印刷定点有效期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具体定点单位见附件2。 |
2.财务部门只对本次确定的40家定点单位出具的印刷业务相关税务票据和结算清单予以结算和报销。
二、会议类:
1.按照宁波市发布的2018-2019年度会议定点场所的通知,要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有会议业务支出必须纳入定点管理(自有场地除外)。本期定点有效截止期为2019年12月,具体定点单位见附件3。
2.财务部门只对本次确定的185家定点单位出具的会议业务相关税务票据和结算清单予以结算和报销。
3.请承办会议的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按照甬财政发【2014】267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会议相关费用支出。详见附件4。
以后年度市级印刷、会议定点单位,将在市采购中心发布公告后,及时更新通知。
4.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通知停止执行。
采购办、财务处、院办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宁波市采购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zip附件2:2019年1月-2019年12月印刷定点单位情况表.xls附件3:宁波市2018-2019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xls附件4: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甬财政发〔2014〕267号)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