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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 2010-09-30 被阅览数: 10752 次 来源: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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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职院〔2010〕15号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
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与规范管理,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绩效,依据《关于在全院开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经费主要资助范围:
1.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及实训项目开发,校企合作平台建设、实习实训基地管理机制建设等方面项目;
2.学生管理、科研技术开发与服务、招生、就业、宣传、人事组织、信息化、国际合作、继续教育、财务、质量管理、后勤、资产等方面项目;
3.团队建设、职业化训练等方面项目。
    第三条  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承担项目建设的系(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条  专项经费采取“总额控制、分期拨付”的方法和“中期检查、成果验收”等措施进行绩效管理,经审核批准立项的项目在项目启动时先拨付项目总经费的一半,中期检查和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经费。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经整改后效果仍不明显的项目,将停拨经费。
    第五条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内涵建设,原则上不得用于设备购置,也不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的使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学院的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二章        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六条  各系(分院)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创新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学团队建设和职业化训练等。
  示范专业的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教学资源完善、专业网页更新和完成全部课程的课程标准;非示范专业的专项经费重点用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制订。
  公共课课程建设包括思想政治课、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体育、人文和素质拓展等课程。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管理机制创新与管理团队建设,提高管理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  专项经费主要列支范围与有关规定如下:
1. 研发费。用于小型研讨会、专家咨询、评审论证、资料打印等开支。
2. 资料费。用于购买相关文献、图书资料、参考教材等开支。
3. 劳务费。该项目经费如要作部分劳务费开支,则劳务费应控制在总资金的50%以内(打入卡内),且劳务费收入产生的个人所得税(20%)由个人承担。
4. 交通、通讯费。用于调研通讯、差旅费等支出。因项目建设需要使用私家车进行调研或其它公务活动的,可以报销汽油费和路桥费,并需注明时间、地点和里程数。
5. 招待费。用于项目建设所需的业务招待支出,此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
第九条  专项经费不得用于购置日用品,不得用于旅游或休闲娱乐等支出。
 
第三章        专项经费的管理
第十条  专项项目实行二级管理,学院负责核定各部门的项目资金总额、资金的分期发放和绩效考核;各系和职能处室负责项目申报、核定项目资金,立项后由各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办组织评审立项和结题审查,经评审同意立项的项目由项目办发放项目经费卡,各项目组凭卡使用经费。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经费的列支,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拥有审核权,财务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拥有监管权。
第十二条  经费的借款和报销程序按照学校的相关财务规定执行。在专项经费管理过程中,财务处如发现项目组有违反本办法的开支范围或其它违规问题时,有权不予借款或报销。
报销程序:当事人签字—系(部门)主管领导签字—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字—主管院长签字—若一次报销金额5000元及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再由财务院长签字—若一次报销金额超过50000元再由院长签字。
第十三条  学校对项目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各系(部门)对本单位的立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项目完成要以相应的成果作为考核指标。
第十四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采取随机抽查、专项审计等措施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和绩效考核。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经费 管理 使用 办法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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