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列入《国际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中的各子项目建设中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
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改革(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中支出)
(1)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调研(包括差旅费)费、资料费、材料汇编、教材编写、印刷装订等费用;
(2)企业和课程专家论证、咨询等费用及由此发生的差旅费用。
2、师资队伍建设(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中支出)
(1)引进、聘请专业带头人、引进骨干教师、聘请兼职教师所需费用;
(2)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费用(出国培训、国内院校进修、下企业实践、参加学术研讨或交流会等)及相关的差旅费、补助费等;
(3)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及测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培训等费用。
3、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在中央和地方财政中支出)
(1)仪器设备及软件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
(2)新建、改建、扩建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的所需要的基本建设、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和搬迁等费用;
(3)实训项目开发、校内外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所需的费用。
4、其他建设项目(在地方财政中支出)
(1)校园信息化平台建设
(2)师资培训基地建设
(3)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
(4)东西部合作、为西部院校培养学生和培训教师所需要的费用
(5)为企业员工培训,开展社会培训的费用
(二)经过学院认定可以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费用
(三)以下支出不得在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1) 餐饮费;
(2) 未经学院批准的补助费、劳务费、奖金、礼金;
(3) 不属于项目建设的办公经费、教学经费、工资奖金、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
(4) 未经申请批准的超出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或定额的费用。
二 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1、为保证项目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学院对各专业各项目预算资金按照建设项目打通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分配,保证重点、兼顾全局。既要保证各专业各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又要留有一定的机动资金和奖励资金。
2、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建立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见附件3),各项目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必须严格履行使用审批和报销审批手续。
3、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人为学院执行院长。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由主管院长进行审批,报销由财务院长进行审批。
4、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检查”的原则,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由学院授权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核算和检查。(见附件1)。
5、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学院确定的项目资金使用额度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对承建部门的经费使用和报销进行认真审批。
6、二级学院院长、专业主任、项目负责人分别对各自承建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严格把关。
7、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预算、决算和日常核算;项目办和质管办负责对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检查;校内审计部门负责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三、 项目经费使用审批程序
项目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如下:
经费使用人→专业项目负责人→二级学院→主管部门→主管院长→财务处
1、经费使用人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在项目预算或额定金额范围内,填报《项目经费使用审批表》(见附件2)和《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见附件3)。购买仪器设备、物品用品、资料还需制作详细清单;
2、项目负责人审查,并在《项目经费使用审批表》、《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上签字;
3、二级学院(或其他承建部门)负责人审查,并在《项目经费使用审批表》上签字;
4、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并在《项目经费使用审批表》和《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上签字;
5、主管院长审批,并在《项目经费使用审批表》上签字;
6、经费使用人将审批后的《项目经费使用审批表》交到财务处,财务处按照批准的经费执行。
7、经费的使用审批和签字必须由各部门的一把手亲自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一把手授权他人进行,但必须经过学院批准。
四、 项目经费报销审批程序
项目经费报销审批流程如下:
经办人→专业项目负责人→二级学院→主管部门→财务院长→财务处
1、经办人凭经过审批的《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和有关票据(仪器设备、物品用品、图书资料等项目还需要提交采购批准书、供货合同、验收单或入库单、固定资产入账单等,下同)交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2、二级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查各种票据有效性及其金额并签字;
3、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各种票据有效性及其金额并签字;
4、财务院长审批并签字;
5、经费使用人将经过上述审批的报销单、票据等交到财务处,财务处按照批准的金额予以报销或付款。
6、经费的报销审批和签字必须由各部门的一把手亲自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一把手授权他人进行,但必须经过学院批准。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项目主管部门和承建部门一览表
附件2 项目经费使用审批表
附件3 项目经费使用登记卡
附件4 示范性建设专项资金报销审批程序
项目主管部门和承建部门一览表
建设项目 | 承建部门 | 主管部门 | 经费预算、 核算、决算、 | 审计 | 检查 监控 |
1.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及教学改革项目 2.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及测评项目 3.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项目(硬件和软建设) 4.其他项目中的仪器设备购置 | 有关分院和专业 其他承建部门 | 教务处 | 财务处 | 学院内部审计部门 | 项目办 质管办 |
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不含教师职教能力培训及测评) | 有关分院和专业 | 人事处 |
1.信息化校园平台建设项目 2.国际商务和计算机专业的公共平台建设 | 科创中心 | 科研处 |
教育部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宁波基地建设项目 | 师资培训基地 |
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项目 | 有关分院和专业 |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1.与西部院校合作项目(含培养学生、培训教师) 2.社会培训项目 | 有关分院和专业 | 大港职教集团 |